想“拍电影”却“掉陷阱”? 马上消费提醒您远离“影视投资”诈骗

近年来,随着娱乐行业的不断发展,影视圈的投资理财项目屡见不鲜。优秀影视作品的火爆票房固然令人眼热,然而,对普通投资者来说,投资电影未必是一条发家致富的捷径,反而是让人倾家荡产的陷阱。

就在前不久,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以“影视投资”为幌子的集资诈骗案。

起初受骗者王先生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来电人李先生以提供理财咨询服务为由建议王先生到公司面谈。并许诺王先生如果来到公司,无论最后签不签合同,都有免费礼品相赠,如鸡蛋或米面粮油大礼包。当王先生来到李先生推荐的投资公司时,业务人员为他介绍了一份所谓收益更高的“新型理财产品”——看似一本万利的影视投资。业务人员解释说他们正在制作一部战争题材电影,现在签合同就可以正式投资,还提供了电影已经举办开机仪式的照片和新闻作为佐证。王先生最终被这份“保本高收益”的投资打动了,和业务人员签订了合同。

然而,几个月后,王先生查看情况时,却发现公司已经人去楼空,该公司声称拍摄的电影也根本没有进展,王先生这才发现自己被骗了。经查,该公司先后收取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2000余万元,案发前尚有2000余万元未归还。

诸如此类诈骗一般是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将被害人约至公司,以投资理财产品可以获得高额回报为由,与投资人签订《资金委托管理合同》等,实则卷款跑路。

根据法官所言,影视投资诈骗的被害人不在少数。虽然影视领域的投资本身是合法合规的,但如果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加之部分受骗高风险人群普遍存在法律知识不足、辨别能力不强、信息闭塞等问题。很容易被骗子提供的虚假信息迷惑,从而上当受骗、财产损失。

为了减少此类事件发生,让更多投资者免于被骗,马上消费特此提醒:

第一、在投资任何影视项目之前,要了解影视行业的基本知识,包括影视项目的运作流程、投资回报方式、风险评估等,不要轻信他人的投资建议。

第二、对于承诺高额回报的项目保持警惕,理性评估项目的盈利可能性和风险,投资时应签订正规的合同,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

第三、务必通过正规的平台和渠道进行投资,不要轻信不明来源的推荐或中介的投资建议。投资后要持续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对于以众筹、私募等名义进行的影视投资,要格外小心,确保这些活动是合法的,并有相应的监管。

第五、了解国家关于影视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投资方式保持警觉。对于各种“内幕消息”、“独家机会”等诱导性信息保持理性,不盲目跟风。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需要我们提高自身的风险识别能力,对于各种伪装成正常投资的诈骗行为保持警惕,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如有遭遇类似事件,请留存证据并尽快报警!

 

免责声明

               

本站转载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旨在传递信息,不代表本站的观点和立场。不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仅供用户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使用等行为的建议。如果发现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处理。

本站提供的草稿箱预览链接仅用于内容创作者内部测试及协作沟通,不构成正式发布内容。预览链接包含的图文、数据等内容均为未定稿版本,可能存在错误、遗漏或临时性修改,用户不得将其作为决策依据或对外传播。

因预览链接内容不准确、失效或第三方不当使用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错误、商业风险、法律纠纷等),本网站不承担赔偿责任。用户通过预览链接访问第三方资源(如嵌入的图片、外链等),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本网站不对其安全性、合法性负责。

禁止将预览链接用于商业推广、侵权传播或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违者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现预览链接内容涉及侵权或违规,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过网站指定渠道提交删除请求。

本声明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争议解决以本网站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网站保留修改免责声明的权利,修改后的声明将同步更新至预览链接页面,用户继续使用即视为接受新条款。

(0)
新消费日报网的头像新消费日报网
上一篇 2024年 6月 27日 下午3:53
下一篇 2024年 6月 27日 下午6:0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