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共护湘江“母亲河”

“检察机关监督行政履职后,河堤坍塌问题整改效果突出,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希望水利部门继续依法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督促业主单位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中的瑕疵问题。”近日,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的株洲湘江河西段(珠江南路-建宁大桥)岸线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问题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的听证会上,与会听证员代表发表上述意见。

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共护湘江“母亲河”

听证会现场。

据了解,今年1月中旬,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的线索,称在湘江河西段建宁大桥以南200米岸线因水土流失引发了河堤坍塌问题。该院立即组成检察官办案组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在该区域有部分位置出现了河堤坍塌问题,威胁辖区防洪安全、居民用水安全和湘江流域生态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该院随即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调查。

在全面了解沿线岸域环境后,办案组依法调取了株洲湘江河西段(珠江南路-建宁大桥)岸线综合治理工程在水利部门报批的相关资料及施工设计图纸,发现坍塌区域沿线没有设计抛石护脚。针对水利工程项目的专业问题,办案组详细咨询了参与岸线综合治理工程的相关设计公司,咨询意见是在建宁大桥以南200米岸线范围应当进行抛石护脚。为此,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与岸线综合治理工程的业主单位株洲市住建局就河堤坍塌整治问题事项进行沟通,并就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等问题进行充分论证,与株洲市水利局、天元区水利局就如何依法全面履行水行政监管职责和河道管理职责进行磋商,推动塌方河堤修复整治,守护河道岸线生态安全。

磋商会议后,行政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全力投入整改中,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了解进度,督促水利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3月下旬,办案组再次前往现场时发现,原来坍塌的位置已经进行了修整,沿线岸坡进行了抛石护脚,河堤裸露部分也播撒了草籽绿化并覆盖了防护网。

公益诉讼持续发力,共护湘江“母亲河”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在河堤坍塌整改点进行现场评估。

河堤坍塌问题是否已经整改?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得到了有效保护?4月3日上午,天元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行政机关代表、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人员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和当地媒体记者等10余人,到达河堤坍塌整改点对整改效果进行“现场评估”。

“河堤拐角那边应该要做弧形,就是这个小问题,整体的整改方案和施工效果基本可以保护河岸护坡,整改的效果明显。”志愿者看完整改现场后作出评价。

实地检验整改成果后,一行人来到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株洲湘江河西段(珠江南路-建宁大桥)岸线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问题行政公益诉讼一案的听证会。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相关案情和听证议题,并用现场评估和整改前后对比照片相结合的方式就河堤坍塌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目前整改的效果基本已经到位,不会再存在坍塌等安全隐患问题,但是可能会存在一些细节问题,会进一步整改完善。”行政机关代表和业主单位代表就听证议题、履职情况等分别发表意见并作出说明。

参会的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听证评议,对检察履职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双赢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们表示,整治河堤坍塌、保护湘江流域生态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职能部门凝聚共识、齐头并进,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湘江河湖水域岸线是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域岸线管控关系着辖区防洪安全、居民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事关社会公共利益。”承办检察官肖敏娜表示,天元区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能,通过“河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在水域岸线管理工作中的监督协调和检察长在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作用,推动市、区两级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志愿者反映的湘江水域岸线水土流失引发河堤坍塌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协同共治,筑牢湘江生态屏障,守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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